認識她6年,她的身份證已經改過二次名字,我總是記不住,還是喜歡那個春天有美麗顏色的本名。
第一次她告訴我她的不倫之戀時,我並不驚訝,那個男人我見過,她從十八歲跟在他身邊,不迷戀大概很難。
一個夜裡,她打電話請我去看一下我家對面巷子裡,那個男人的家,他的白色朋馳在不在;他懷疑那個男人和另外一個女人在一起,做為第三者,在知道自己之外還有另一個女人,應該是會崩潰的吧!?我去了,打電話告訴她,車子還沒回來。接下去大概是一陣風暴吧!隔天她央求我讓她借住幾天。我說沒問題,但是等了一下午,她又失去了消息,應該是和解了吧,我也不想探究。
這樣反反覆覆的爭執、離家、又回去;嚴重的一次還打她,我半夜趕過去阻止,也被狠狠推開,男人面對無法解決的事情,最終好像只能出示拳頭。
我問她為什麼下不了決心離開他?
「我沒有你那麼能幹,離開他我能做什麼?」
「你比我能幹多了,你幫他週轉了那麼多錢,幫他裡裡外外打點的清清楚楚,為什麼說你不行?」
「他說我吃不了苦的。」
「你沒試過,怎麼就認了呢?」
我勸她離開,或者乾脆到大陸去,她有很多牽掛,記帳的工作、貸款的事情、進行中的工程、還沒處理的土地…….這個男人享受了她提供的一切便利,卻又不放棄元配家庭讓他有一個可公開的社會地位,她想用幫他解決問題來綁住他,卻讓自己陷在漩渦裡。我想起一句話─『放不下的,從沒在身上;拿不起的,從沒在手上』,改了名字,沒改掉性格,她還是原來的她。
一陣子,她和我去教會,我想她還是在嘗試尋找出路,但是一段時間又不來了,因為男人的公司要拜拜,那是她分內的工作,沒有人可以替代,所以她覺得心裡不安。沒多久,她去參加慈濟,剛開始會抱怨慈濟人常常指揮她做事情,後來大概慢慢適應了,每週都會去做社工。我從大陸回來,約好一起吃飯,她總是匆匆趕來,還是一個忙不停的小蜜蜂。
一年沒見,再次見到她是請她幫忙買東西,她坐了那個男人的車來,我禮貌的點頭招呼,知道這條不歸路她是沒有回頭的能力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