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

我和大陸公安的第一次接觸

上班的人常說的一句話:『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,變化趕不上老闆的一句話』,這件事就發生在我身上。5月25日我正興奮的和沐子在msn上面談28日她要怎樣接機、在幾號門等候的細節;離家三個月,我可是迫不及待的想回去看看我的老窩。
『顧姐,電話!』我和沐子先暫停,接過電話,老闆的聲音在另一頭客氣的說:『我知道你的行程都已經計畫好了,但是下週三有重要客人要來,你是不是研究一下慢一點回台灣?』雖然當下晴天霹靂,但是基於我一向的俠女風範:『沒問題,我去辦延期簽證!』。掛斷電話,我的眼框熱熱的,回到電腦桌前,敲下:『劇情發生變化,回程再議』。
然後我帶著台胞證匆匆趕到吳淞路的出入境管理局,在二樓大聽取了號碼牌、花了20元照了一張表情很不快樂的大頭照,等候辦室人員審核我的資料。
『有沒有帶居住證?』『居住證?沒有!』『你要去補辦居住證才能受理。』看吧!我就知道沒那麼順利;再搭車回公司,把我的助理王珍找來,請她陪我到公安局一趟。
坐在窗子裡的女人看看我的證件,『喔!你這要罰錢哦!』『罰錢?罰多少錢?』『一天五十塊人民幣。』天啊!這可是個大數字,我們煮飯阿姨一個月的薪水才五百塊。我從三月一日進來到到現在已經八十五天了,這可以付阿姨八個半月的薪水了。不一會,來了一個年輕公安,他從女辦事員手上接過我的台胞證,向我上下打量一番,『台灣來的?』『嗯!』,他笑笑:『走吧,跟我來!』我雖然自稱是「洞庭胡的麻雀」─禁得起風浪,可現在居然有點心虛呢。
上了樓,走進一間房間,裡面放了幾部電腦,看起來像學校的辦公室,往裡走到他的辦公室,他開始在電腦前面敲打起來。一想那龐大的罰款,我開始難過起來,但是俠女通常也有臨危不亂的膽識,我故做鎮定開始和他瞎扯『您別寫我三月一日到的,行嗎?就說我到處旅行,今天才到上海的,一天五十塊錢太貴了!』『不貴的,你們台灣水果一斤就要50塊錢哪!還是免關稅的。』眞糟糕,碰到高手了,這得怪我們政府,那麼多便宜水果不來,幹嘛進口那麼貴的黑珍珠來嚇人。『哎!甭這樣,我這趟回去人家問起,可不敢來大陸玩了,以前我們小時後都說要反共復國,看來還是留在台灣安穩些。』『我們對台灣人可都說擁抱祖國的同胞,結果你們稱我門是共匪。』哈!這可是我的激將法,看你打算怎樣!
公安邊說邊打,一會兒印出一份問訊紀錄讓我簽名,上面還是寫我延遲申報八十五天,看來我是碰到包青天了,我開始不說話,空氣中瀰漫著嚴肅的氣氛,公安繼續敲著鍵盤,五分鐘後一份『行政處罰決定書』交到我手上,我沒好氣的接過來一看『……依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八、第三十七條規定,決定對你做出以下行政處罰--警告……』哎呀呀!人家還是有人情味的,我真是錯怪了咱龍的傳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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